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1月5日签发的《公告》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旅游度假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福建省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江西省宜春市明月山温汤旅游度假区、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汤温泉养生度假区、贵州省赤水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鲁朗小镇旅游度假区等9家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此前,在2017年9月29日,二中院对王克勤做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6月,王克勤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中央企业工程项目、股权转让、介绍应届毕业生入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本人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张某1、王某2多次收受或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970万元。
《这一年:国安法划定法律红线 "东方之珠"重回正轨》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